住宿税(福冈县和福冈市)2020 年 4 月 1 日起

博多第一客舱

[征收住宿税的通知]


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,将根据福冈县和福冈市条例征收住宿税。
请注意,以下住宿税将根据住宿费另行收取。

住宿费(每人)
2万日元以下:200日元(含县税50日元)
2万日元以上:500日元(其中50日元为县税)

*住宿税按每人每晚的住宿费征收。
*住宿税需在酒店支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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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注明每间客房的入住人数。
另外,2人以上团体的情况下,请确认各设施页面的可利用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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